据浙江衢州常山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8月24日消息,常山县近日印发《常山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在第八项初婚补贴政策中提出适龄婚育,对于在该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给予1000元奖励,申报期限为结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8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获悉,自上周政策发布后,前来咨询的人很多,现已有多对夫妻成功提交申请。
8月29日,北青报记者从常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处获悉,第八项措施的奖励申报条件必须满足领证的女方年龄在25周岁以下,至少一方为常山县户籍且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对象,在常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结婚证后,携带该县的社保卡才可以获得1000元结婚奖励。同时,申请期限为结婚登记之日(即双方领取结婚证)起30天内,逾期不予发放。
此外,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个奖励是由县政府统一发放的,自上周政策发布后,前来咨询的人很多,现已有多对夫妻成功提交奖励申请。
据常山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此次政策制定旨在为常山县打造“浙西第一门户”提供人口红利和持久动力。除了对满足条件的初婚人群奖励1000元,《常山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还出台了多条针对生育、二三孩家庭育儿和托育等方面的补助政策,例如:依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生育成功的家庭给予补助自费部分的50%,补助每户每次最高限额为3万元;在县内医疗机构生育的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县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岁计算);在县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第三孩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不受学区限制,按家长意愿在县内选择入园、入学。
实习生 刘可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