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攀附黄兴国的“老虎”领刑,几个案件细节有变化
北京青年报政知见 2023-07-25 22:00

2023年7月25日,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一审宣判。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政知君注意到,与检方指控相比,一审判决披露的周江勇涉案细节有新变化。

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

周江勇出生于1967年9月,宁波人,早期在老家宁波工作,历任宁波市鄞州区副区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2013年3月,周江勇调任舟山市代市长,后出任市长,2015年8月出任市委书记。

2017年2月,周江勇调任温州市委书记,同年6月跻身浙江省委常委。

2018年5月,周江勇出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2021年8月,54岁的周江勇任上落马。

2022年1月,周江勇被双开。通报中指出,周江勇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2022年初,中央纪委推出反腐大片《零容忍》,周江勇出镜。

片中披露,周江勇兄弟搞“一家两制”:他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周江勇工作调动到哪里,周健勇的公司就开到哪里,业务就扩展到哪里。

周江勇被处分后,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周江勇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会议指出,要紧盯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要引导党员干部守牢亲清政商关系底线,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深入整治“一家两制”,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身清廉建设,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违纪违法问题。

此外,《廉政瞭望》报道,周江勇还攀附“老虎”黄兴国。

周江勇35岁时出任宁波象山县县长,是宁波下辖区县中最年轻的党政主官,这与他得到时任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的赏识密不可分,而宁波象山是黄兴国的老家。

据披露,周江勇与黄兴国的几个兄弟关系很好,并为黄氏兄弟的生意大开绿灯。

2016年,黄兴国在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任上落马。

4个细节

7月25日,周江勇被判死缓。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与检方指控相比,法院认定的周江勇敛财数额变少。

今年4月27日,周江勇受贿案一审开庭。当时检方指控,从2001年至2021年,周江勇敛财1.93亿余元。

7月25日,周江勇被判死缓。法院审理查明,从2001年至2021年,周江勇受贿1.82亿余元。

第二,周江勇敛财职务也有变化。

法院审理查明,周江勇敛财时的职务包括:

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

与一审开庭时检方指控相比,一审判决中,周江勇敛财的时间点多了“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期间。

公开简历显示,周江勇在2013年3月由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一职调任舟山,担任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一直到2014年2月“去代转正”,任舟山市市长。

第三,在敛财方式上也有变化。

法院审理查明,周江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与检方指控时相比,“案件处理”是新增内容。

第四,周江勇案有“从轻处罚”情节。

一审判决披露,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资料|央行 新华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高语阳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