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北京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改进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机制。从6月5日起所有新申请的租房提取公积金,全部可以按月提取;无发票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每人每月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租房每月可提取4000元;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新规
无发票租房可每月提取2000元
据了解,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共有5种情况,分别为无发票租房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其中租住的公租房和保租房需经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项目认定。
此次新政规定,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租住公租房、保租房以及多孩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规还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政策支持,家庭内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岁)的在京缴存职工,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租住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提取周期统一成按月提取
租房提取均可实现全程网办,按月提取。此前申请无房租房及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选择按“月”和按“季”两种提取周期。如今从6月5日起所有新申请的租房提取公积金,全部可以按月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申请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据了解,新政策从6月5日起实施。此次不但是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也按照新政实行。
解读一
需要什么材料,额度多少?
无发票租房提取,每月限额2000元。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采取月租金和月缴存额双限规则:若月租金大于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若月缴存额大于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租房发票原件。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租房发票原件,以及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中一个子女需未满18岁)。
租住公租房和保租房,均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
解读二
租房提取是一次性提取吗?
不是一次性提取。2023年6月5日后,所有新申请的租房提取全部为按月提取。对于在6月5日前已办理的租房提取,提取周期保持不变。
租房提取事项是有有效期的:“无发票租房提取”的事项有效期为一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和“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事项有效期对应租房发票的租期(月);“租住公租房提取”和“租住保租房提取”的事项有效期对应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期(月)。
例如:A于2023年6月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提供的租房发票显示租期为2023年1-10月,共10个月,该提取事项有效期为2023年6月-2024年3月(共10个月)。
租房提取事项到期后即提取终止。如仍需提取,可再次重新申请。申请时勾选“本人同意在事项到期后系统自动接续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到期后仍符合租房提取申请条件的,将在到期后自动申请新的“无发票租房提取”,按月支付。
解读三
已办理租房提取,如何提高提取额度?
如之前已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在6月5日(含)发布后无需再次申请。政策发布后,将在下次支付时自动调整提取额度,按月提取的从1500元自动调整为2000元,按季度提取的从4500元自动调整为6000元。提取周期在事项到期前保持不变。对于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充提取。例如:A在2023年5月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约定周期按季,5月已提取4500元,6月5日政策发布后对已提取部分不再补充提取,8月提取时自动调整为6000元。
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已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项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可到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通过线上渠道或到柜台申请办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其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项变更后的租房起始时间应扣除之前已提取的对应租期。不过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满足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月提取额度变更为月租金。
解读四
配偶可以共享租房提取吗?
“无发票租房提取”配偶双方均可单独申请,无需共享提取。除此类型外,其余四类租房提取可申请配偶共享提取。
配偶申请共享租房提取时,经授权同意、婚姻信息核验通过后即可零材料办理。
网上申请时,请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配偶提取”,婚姻信息核验通过的可全程网办,如核验不通过,您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到柜台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配偶共享提取需在租房提取事项有效期间内申请,事项到期后该提取事项终止,无法再共享提取。
配偶共享提取时,额度是多少?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共享提取时,双方月合计缴存额高于月租金的,按照月租金提取;低于月租金的,按双方月缴存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和“租住保租房提取”共享提取的月提取限额为月租金,配偶首次共享提取时,可补充提取申请人之前未提满的月租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提取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10元。
例如A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已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配偶B的月缴存额5000元,9月申请共享配偶租房提取。由于A和B的合计月缴存额超过月租金,B在每月可提取2000元(月租金6000元扣除A提取的4000元),再加上B在首月可补充提取7-9月的剩余提取额度4000元。则B在9月共可提取6000元。
如果配偶B的月缴存额1000元。由于A和B的合计月缴存额小于月租金,则可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其中B在9月共可提取3000元(每月1000元,共3个月),后续B每月可提取1000元。
解读五
已经开具公租房/保租房租房发票,政策发布后还能按照发票金额一次性提取吗?
6月5日前已开具公租房或保租房的租房发票的,可以到柜台按照实际发票总金额办理提取一次。
6月5日(含)之后,申请人租住公租房或保租房申请提取时,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备案编号,以月租金为限额按月提取,无需提供租房发票。
同一租期内,可否申请多套住房、不同类型的租房提取?
一个租期内,申请人只可申请一套住房的一种租房提取类型。也就是说,已申请使用A租房地址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同一租期内不可使用B租房地址再申请“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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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