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海一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记者从摩托车主陈先生处获悉,因老人继承人未履行法院判决,4月23日陈先生已经正式在网上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3月24日,陈先生诉朱某某(涉案老人之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修车款项16704元;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陈先生表示,3月28号法院电子送达了判决文书,15日内被告没有上诉,所以判决书于4月13日正式生效。“判决是10日之内向我支付,今天已经是第十一天,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今天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回顾该事件,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对肇事老人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3月24日,该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一审获判。
此前报道:
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一审落槌:被告缺席,赔偿原告修车款16704元
3月24日下午2点,陈某某诉朱某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系备受关注的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在司法层面的后续。记者从庭审中获悉,原告陈某某诉的诉讼请求系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修车款项16704元;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供了监控视频、车损照片、聊天记录截图等事实与证据。被告缺席了此次庭审。
经过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环节,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赔偿原告修车款16704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00余元。
【案情回顾】
事发现场
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对肇事老人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