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盗墓案入选保护文物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主犯姚玉忠此前被判死缓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08 14:45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15个典型案例中,第五个案例系姚某忠等12人抢劫、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姚某忠即为此前姚玉忠,系此前全国最大盗墓案的主犯。

北京青年报此前曾报道,仅有小学文化的姚玉忠因盗墓技巧高超,曾被人称为“关外第一盗墓高手”。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最早发现于1921年,现已发掘出近千处历史文化遗迹,包括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这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该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底,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外周边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

公安部高度重视,将此案件立为部督案件。随后,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2015年上半年,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经文物保护部门全力协作和警方艰苦侦办,历时9个月,终于侦破这起案件。该案中的核心人物就是姚玉忠。此案共抓获嫌犯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48件,价值逾5亿元。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该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数量之最,堪称“共和国涉文物第一大案”。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4年12月,姚某忠纠集、指挥被告人刘某等10人,在辽宁省凌源市、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市龙城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被盗掘地1处为青铜时代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古遗址、1处为青铜时代夏家店上层文化墓葬、17处为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积石冢,其中3处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牛河梁遗址保护区范围内。经鉴定,盗掘行为造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文物本体和历史风貌严重毁损,历史信息丢失;窃得玉镯子1对和双联璧、勾云形玉佩、玉镯、玉箍各1件,均为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一级文物。

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姚某忠倒卖玉镯、马蹄形玉箍等一级文物15件、二级文物1件,共获利195万元;被告人李某宝倒卖玉镯、玉环、玉蝉形饰等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各1件,共获利48.5万元。

2014年10月,被告人姚某忠纠集多人(均另案处理),经事先策划,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冯某所持文物等财物。经鉴定,被劫财物中有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一般文物各1件。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姚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其抢劫二级文物,属于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姚某忠等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擅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均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姚某忠等人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并盗窃珍贵文物。在共同犯罪中,姚某忠等7人系主犯,其他4人系从犯。姚某忠、李某宝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均构成倒卖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对姚某忠等人所犯数罪,依法并罚。对姚某忠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不等的刑罚。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对各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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