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建设国际金融司法中心——专访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
法治日报 2023-01-23 08:53

新年伊始,上海金融法院就202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上海金融法院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作出积极探索和实践;在推进我国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方面收获丰硕成果。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

记者:2022年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审判工作中有哪些创新亮点和创新工作?取得了哪些丰硕成果?

赵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2022年以来,上海金融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规则创设、机制创新,妥善审结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涉退市新规行政诉讼案、涉新三板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案等多起重大金融案件,并成功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等;全面升级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2.0版,大力推广全国首个大宗股票执行机制;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推出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召开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建成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投资者教育基地和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推动证券纠纷多元化解纳入上交所上市规则。

记者: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在围绕高质量发展司法审判的中心任务工作中有哪些具体安排总体要求?

赵红: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形势新任务,上海金融法院要继续秉持首创精神,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 、高效、便捷、可预期的金融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上海全力建设成为国际金融司法中心,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司法力量。

记者: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在新的一年中将如何围绕司法审判主业进一步做好各项部署金融审判本职工作?

赵红:聚焦规则创设,努力树立金融司法“中国标准”“上海规则”。新的一年,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关注绿色金融、科创金融、跨境金融等新业态,准确界定金融交易行为效力边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大精品案例培育力度,立足上海金融纠纷类型新、影响大的特点,依托长三角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和全国金融审判合作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发挥金融裁判规则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稳定中外金融投资者的规则预期。

记者:2023年新的一年,上海金融法院在金融审判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上有哪些打算?将有哪些创新与探索?

赵红:聚焦机制创新,持续提高金融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2022年,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了首个金融测试案例,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则预期。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将继续落实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为金融市场守正创新明确标准、树立规则,提供与上海金融高水平改革开放相配套的金融司法服务;优化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及投资者教育基地和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审判规则,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群体性纠纷司法解决方案,全方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1+3+3”新型金融审判机制和“五分法”多层解纷机制效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金融司法需求。

记者:2023年新的一年,上海金融法院将如何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质效,如何进一步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赵红:聚焦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即将推出的金融稳定法,构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协同机制,与上海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建立共研、共商、共防的协同善治新格局;落实金融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发布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为金融市场主体、监管机构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建议,形成更多符合中央精神、回应市场需求、体现法院职能的金融风险防范新举措。

记者:新的一年中,上海金融法院在涉外与国际金融审判领域中将如何进一步提高中国司法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赵红:聚焦制度开放,全力打造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国际金融司法中心。持续推广跨境金融交易管辖和法律适用示范条款,扩大我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高水平,完善涉外金融裁判机制,全面提高审判专业化、国际化、便捷化程度;加大金融司法国际传播,依托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及知名国际法律平台,持续提升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司法中心。

文/记者 余东明 《法治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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