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艺术学50人论坛开幕式上,“全国艺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同时,国家名词委批复同意《关于调整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请示》(科词委字[2022]40号),调整后的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一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经国家名词委审议通过。论坛期间,全国艺术学理论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和全国设计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也正式成立。
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将按照国家名词委的规定,有序开展委员聘任登记注册工作,国家名词委将在完成相关注册程序并统一编号后制发新聘书(原聘书自动废止),新聘书有效期自批复之日重新计算,至2027年7月(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本届届满之日)止。
现将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一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附全国艺术学理论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名单、全国设计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名单)进行公布。
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一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冯 远(中央文史研究馆副馆长)
仲呈祥(著名文艺评论家)
范迪安(中央美术学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俞 峰(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中国文联副主席)
俞 锋(南京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二、副主任
(一)常务副主任
张凌浩(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二)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赛(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吴为山(中国美术馆馆长)
郝 戎(中央戏剧学院院长)
胡智锋(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娄永琪(同济大学副校长)
高世名(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郭 磊(北京舞蹈学院院长)
黄昌勇(上海戏剧学院院长)
彭 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廖昌永(上海音乐学院院长)
廖祥忠(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
潘鲁生(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
三、执行机构成员
(一)执行主任委员
刘伟冬(南京艺术学院原院长)
(二)执行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李万万(南京艺术学院国际博物馆学院院长)
王 方(南京艺术学院科研处处长)
(三)副秘书长
刘诗婷(全国艺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钱晓鸣(人民网高级编辑)
高振华(南京艺术学院国际博物馆学院)
四、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 平(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名誉院长)
王 平(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王宏伟(天津音乐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牛宏宝(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原院长)
文 锋(四川音乐学院院长)
方晓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龙迪勇(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朱尽晖(西安美术学院院长)
刘万鸣(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苏 威(吉林艺术学院院长)
李 彤(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李凤亮(南方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李立新(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李向民(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李象群(鲁迅美术学院院长)
李新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何成洲(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沈义贞(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
宋协伟(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张 捷(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张承志(南京艺术学院原副院长)
张晓凌(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范 勃(广州美术学院院长)
范晓峰(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季 铁(湖南大学设计学院院长)
庞茂琨(四川美术学院院长)
赵国英(故宫博物院副院长)
段胜峰(四川美术学院副院长)
侯道辉(广西艺术学院院长)
贾广健(天津美术学院院长)
夏燕靖(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徐青峰(山东艺术学院院长)
郭 浩(云南艺术学院院长)
蒋 杰(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韩 绪(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
曾成钢(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院长)
谢建明(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詹和平(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鲍清芬(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磊
编辑/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