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山西晋中太谷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做好与上述人员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排查,现将该名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9月29日
08:30—09:30从范村镇闫村家中自驾车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
09:30—20: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卖菜,三餐在市场流动推车处购买。
20:00—21:00从太原市返回范村镇闫村家中,后未外出。
9月30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5:30—16:40在范村镇闫村收菜。
16:40—18:00在范村镇西仉村收菜。
18: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1日
07:00范村镇闫村收菜。
08:20—09:00从范村镇闫村家中自驾车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
09:00左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09:00—19:20左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卖菜,两餐在市场流动推车处购买。
19:20—20:20左右从太原市自驾车返回范村镇闫村家中。
21:20分左右到闫村学权收菜点,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日
09:00左右在范村镇闫村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3日
09:00在范村镇闫村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请上述时间段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立即联系太谷区疫情防控办(0354-6223354)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总台记者 孟雷雷)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