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研究生佤族博主南依“休学待产”引起网友热议。南依本科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考入社科院,不久前参加开学典礼,但在入学第一年,选择回乡结婚生子。一些网友感到很惋惜,不理解南依如此选择和决定。也有网友向她表示尊重和祝福。
对此,当事人南依发文回应称,她和老公认识两年多,清楚他的人品,“想和爱的人生个宝宝”。她还表示:一年后返校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会对自己选择负责,“每个人选择都不同,我们努力把人生过得有意义就好!”近年来,在读本科、研究生阶段,选择结婚,以及休学生子的学生已经越来越多,社会应尊重他们做出的选择,同时,大学要实施更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完全学分制,为学生提供灵活的求学选择。
我国旧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2005年9月1日实施的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这一规定,意味着就是本科生结婚,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学校也不得干涉。当时,不少人担心取消这一规定后,很多学生会选择结婚,影响大学学业。而事实表明,在校大学生选择结婚的并不多,多数人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十分谨慎的。
研究生由于年龄原因,选择在读期间结婚的比本科生就更多一点,但由于有具体的学业压力和生活压力,选择休学生子的也极少。有人担心休学生子会影响学业,而实际上,这除了延迟毕业之外,并无太大的影响。根据当前的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只要办理相应的休学手续,生完孩子后,再回来继续完成学业,并无什么障碍。如果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完全学分制,取消或者进一步延长修学年限,那么,学生可获得更大的自主选择求学时间的空间,在读本科、读研期间,可以选择“间隔年”,休学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微创业、旅行,以及结婚生子等等。在国外,有的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大学,学分有效期可长达20多年,也就是说,在20年内完成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证书,也是允许的。
求学和生活并不矛盾,一鼓作气完成学业是一种选择;中断学业去做其他事,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是一种选择。选择没有对错之分,关键在是否适合自己,是否进行过深思熟虑。对于不同的选择,社会和学校所需要做的是,尊重不同的选择,并为这些不同的选择提供相应的支持环境。如针对大学生创业,我国就专门出台过政策,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当然,如果高校都实行完全学分制,也就不必为某一具体事项出台允许休学的政策,学生可“无理由地”地休学,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后,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的形式应更灵活,因此,我国高校应全面实行学分制管理。有一些人提出,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可专门提出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生子”这样的政策,这大可不必。一方面,只要实行完全学分制,并不需要专门的允许“休学生子”政策;另一方面,是否“休学生子”,这是学生的自主选择,学校和社会应采取的态度是,不提倡也不反对,顺其自然,尊重每个个体的选择,保障每个个体应享有的权利。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