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一被告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三年
人民法院报 2022-08-13 12:21

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曾将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随意丢弃、在社交网络中透露个人真实信息、参与网络调查问卷活动?当心你的个人信息可能已经泄露!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谢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转售最终被判处刑罚。

2021年5月,谢某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获利,便通过网络做起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通过聊天软件,谢某先寻找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卖家,并商谈好交易价格。接着,谢某借助聊天软件对外发布交易信息,售卖包括金融、贷款等各行业所需的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不久,生意果然陆续上门。谢某按照买家的需求从之前找好的卖家那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进行转售,从中赚取差价。

2021年7月,在谢某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的某处出租屋内,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5部、台式电脑机箱2台、手机5部。谢某到案后,退缴违法所得20356元。

在调查中,经对谢某使用的电脑检查,公安机关发现包括台州市椒江区在内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经去重后统计,谢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7万余条,其中涉及购物信息的数量达5万余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该案的其他量刑情节,对被告人谢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1万元;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机箱、手机均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谢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对本案依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官提醒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取得的方式和渠道越来越多元化。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部分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交织,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案中,谢某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中大部分是购物类信息,而网购过程中公民个人信息从下单到发货,层层流转,泄露渠道复杂多样。因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注册购物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时尽量有限提供,切勿泄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网购账号等个人信息,在收到网购的快递商品后,注意及时处理外包装上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内容,防止泄露个人信息。

文/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黄欢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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