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850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经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药师法立法进程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健康需求也得到进一步释放,药师作为提供药学服务、保障药品供应的重要专业力量,其人员队伍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对药师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都已通过立法规范药师管理,但我国药师管理仅局限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尚无更高位阶的法律依据。我国药师在人员总量、服务能力、职业地位以及法制化管理等方面均与世界主要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加强法制化管理,将进一步规范我国药师管理工作,有利于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促进合理用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国家卫健委介绍,2013年,《药师法》被列为国务院立法计划的研究项目之一,明确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随后我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并成立起草专家组,先后委托我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和中国医院协会、清华大学法学院等专业机构开展调研起草等工作。已经形成三稿《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7年、2020年、2021年征求有关部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和有关学协会意见。2020年以来,多次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对立法工作进行指导,与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修改,最大程度上采纳各方反馈意见,达成一致共识,形成《药师法(送审稿)》。目前正在进行更深入的调研论证,进一步强化国内外药师管理政策研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在答复完代表所提建议之后,国家卫健委表示,我委将协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听取各方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加快推动药师法立法进程,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药师法尽快出台。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促进药师队伍健康发展,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记者 王俊)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