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东莞交警虎门大队在辖区滨海湾大道设立公安卡口执勤点,严查车辆超限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天10时30分许,流动测速设备检测出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违反限速规定。执勤人员随即上前,拦截车辆,并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查,执勤人员发现该辆半挂牵引车所运载的货品均由绑带固定,且其中一条绑带脱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现场,执勤人员要求驾驶人拉好绑带,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与警务系统上登记的信息不匹配。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回答模糊,且证言前后不一致。执勤人员逐一找出破绽,并根据驾驶人提供的真实姓名马某,顺利查出其驾驶证正处于吊销状态。
随后,驾驶人马某因存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传唤到东莞交警虎门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嫌疑人马某交代,其本人于2018年在陕西省驾驶危化品运输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上另一名轮班司机当场死亡,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负刑事责任,并被依法吊销其驾驶证。而在今年5月份,马某在一危化品运输车辆上拾获他人驾驶证,并替换其中的照片,当作自己的驾驶证使用,借此逃避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1500元罚款,并处5日行政拘留。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予以5000元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综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规定,对马某予以65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
东莞交警提醒: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