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的罚单:因理财业务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银行分别被罚460万元、200万元、430万元、400万元。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式开业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理财公司这类新型资管机构开出罚单。
此前多年,银保监会多次对银行违规理财业务祭出过罚单。此次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式开业以来,理财公司首领罚单,而且,作为两家理财公司的母行和托管机构,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也同时被罚。这彰显出银保监会加码监管银行理财业务的决心和力度,也标志着我国理财行业构建起从立法到执法的全流程监管体系,有助于促进理财公司依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财富管理等金融需求的能力与质效。
随着银行理财业务越做越大,理财资产规模不断增大,风险也在逐步加大,这种风险既是银行的,比如刚性兑付——老百姓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拿这些钱去投资,投资有风险,即便银行投资亏损,也要给理财者保本,这对银行不利;理财群众更有风险,比如银行有意隐瞒理财产品风险,欺骗、诱导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损失。因此,国家推动改革将理财业务从银行剥离,成立的理财公司是独立法人,负责发行、销售银行理财产品。
有了理财公司,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将理财业务的风险和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打破刚性兑付,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存贷业务是银行的本职工作,是国家赋予银行金融机构的使命;然而过去,银行将风险挑战巨大的理财投资与存贷业务混在一起,出现高息揽储、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等问题;另一方面,没了银行对风险的兜底,理财公司回归资金管理本源,理财产品的风险会降低。对理财群众来说,买理财赔了钱,和银行没有直接关系了,但风险有所降低,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所以说,将理财业务从银行剥离,这条路走对了。自2019年首家银行理财公司开业以来,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过从此次两家理财公司及其母行被罚来看,新的问题又现,两家银行被罚的原因均包括“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光大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光大理财还有“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问题……如何确保托管机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能,值得思考。
正如上述报道所说,相关机构要在敬畏规则中前行,不折不扣落实监管要求,确保业务每一个环节依法合规。监管部门要探索更加适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引导行业生态与竞争秩序更趋良性,为行业赢得长远未来。其实,在当前大部分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母行托管之下,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亟待建立。目前母行托管“儿子”,不少理财产品仍通过银行营业网点代销,“母亲”又怎么不会庇护“儿子”的问题?
文/何勇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