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今日起每周免费开展一次常态化核酸筛查
承德发布 2022-05-23 19:32

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疫情潜在风险,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每周免费开展一次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在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德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采样期间不允许采取区域交通管控措施。其中5月29日之前,各县(市、区)按照集中划片、指定采样地点的方式,组织完成不少于两次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共同居住人员分日采集,杜绝一次采完。5月30日以后,主城区居民自行到核酸采样点采集,原则上采取以家庭为单位错天采集的方式进行,家庭成员均分到每天采集,也可按男、女性别错天采集,周六对因事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采集的人员集中进行补采;主城区以外的乡镇,每周集中组织核酸采集不少于两次,家庭成员分次采集,做到共同居住人员分日检测。

二、“36+6类”重点人群中每周1检的人群自然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商超等单位人员按办公室或区域划分采样单位,每天检测五分之一,起到“放哨”作用。17类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检测频次和方式,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不得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必须按规定到指定采样点和发热门诊筛查。

四、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样本采集,各县(市、区)在相关场所设置了采样点,构建了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5月29日前全部完成),各县(市、区)也设置24小时提供采样服务的采样点,保障广大居民采集需求。5月30日后采样点位置可通过手机地图APP搜索,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合适时间,错峰前往采样点采样,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各县(市、区)要在市通告基础上印发本地的具体安排办法,并广而告之。

五、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酒吧茶座、体育场(馆)、游泳馆、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等人群聚集性场所、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核酸已采凭证”。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参加核酸筛查的居民应提前申领“河北电子健康卡”,没有申领“河北电子健康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采样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两米线”,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扎堆。采样完成后,对无智能手机的人员由采样点发放“核酸已采凭证”。除出行、就医等特殊情况外,每周不重复检测。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

八、广大居民必须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个人未按规定进行筛查,或相关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进行核酸筛查结果查验,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23日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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