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金融体制机制
中国网财经 2022-03-21 10:13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支持浙江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意见》强调,要构建数字化金融运行体系。推动金融与产业、企业、公共数据集成,推进数字化金融、企业信用信息、金融综合服务等平台迭代完善,探索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等应用场景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数字贸易能力。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业态、模式和服务重塑。深化保险领域数字化改革,推动电子病历等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智慧医保”、“浙里甬e保”等平台作用,通过“保险+”推进医疗体系升级。

《意见》提出,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助力缩小收入差距。深化小微金融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应用“贷款码”,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扩大融资覆盖面,提升融资便利度。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探索以降低服务费率等方式优化对涉农经营主体的服务。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扩面增量。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支持温州市深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探索在示范区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上先行先试。鼓励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定运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宁波市持续发挥数字技术优势,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主体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和支付服务。

《意见》还提出,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探索通过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等方式,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加大对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电商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银行结合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周期、担保条件等实际情况,开发适合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信贷产品。支持丽水市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

同时,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推进浙江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服务最大化为目的,探索在资本占用、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构建服务共同富裕的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农村地区信用信息覆盖面,强化信用成果应用。拓展金融助农服务点功能,实现小额取款、转账、缴纳公共事业费、金融业务咨询、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反假人民币等基础金融服务。推进储蓄国债下乡,拓宽储蓄国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便民服务站等销售渠道。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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