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买卖、储存液化气罐被拘12天
生活报
2021-07-28 23:40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液化气罐牟利案件,消除了一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经查,自2020年3月份起,东方红林区居民庹某,利用自家拉啤酒的箱式货车,从迎春林业局液化气站购进液化气罐,储存在自家车库内,再以零散销售的形式卖给东方红林业局一些餐饮场所。
7月22日,民警在庹某家车库内当场查获满罐瓶装液化气钢瓶29个,庹某也对其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庹某被处以12日拘留。
警方提示:居民购买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到正规场所,不要从无销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手中购买,以防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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