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早间,金科股份公告称收到关注函,要求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与公司股东陶虹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等。
7月9日早间,金科股份公告称,陶虹遐向董事会秘书张强寄送《关于限期发布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 的函》。黄红云表示,其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见。陶虹遐直接持有公司2.49%的股份,同时持有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科控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7.24%)、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虹淘公司”,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6.96%)49%的股权。
对此,关注函要求,补充披露《关于限期发布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 的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动的原因及依据,并说明相关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权相关协议和安排,并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前后,黄红云的持股变化情况。
此外,公告还显示,金科股份于2021年7月8日收到主要股东的书面文件,为保障和巩固黄红云对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20.5425%的情况下,该主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6%股份比例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关注函要求,说明主要股东的名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构成承诺,主要股东剩余股份的持股比例,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购义务。
2017年,黄红云与陶虹遐正式协议离婚,但财产分割一直未能完成。
7月8日,网上传出一份《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公开信署名为陶虹遐。公开信称,黄红云已单方面违背与陶虹遐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承诺条款,并操纵金科一部分人意图对陶建和陶国林(两人均为陶虹遐胞弟)进行栽赃陷害。
8日晚些时候,金科股份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公开信中提及的“对金科部分员工进行威逼利诱,意图对陶建和陶国林进行栽赃陷害,目前已有大量员工因此被逼离职”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经核实,公司根据收到的举报线索,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对个别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访谈,既不存在威逼利诱、栽赃陷害的行为,也不存在大量员工因此离职的情形。
在声明中,金科股份表示,公司免除陶国林和陶建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系基于上述两人多次旷工,且长期在外兼职、与他人合伙或入股办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等重要职务,公司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作出的决定。
官网信息显示,金科股份成立于1998年,围绕京津冀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进行区域战略布局。根据财报,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净利均实现增长。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金科股份涨0.21%,报4.85元/股,目前总市值258亿元。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