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 破解“分河而治”难题
法治日报 2021-06-22 10:27

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赤水河,因红军“四渡赤水”的壮举而被人们所熟知。事实上,除了红色印记,赤水河的重要性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意义——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赤水河是许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如今,这条有着重要意义的河流,得到了云贵川三省的共同立法保护——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底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起同步实施,开启了三省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

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6月18日,对于这一创新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集体采访。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指出,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实际行动;是地方开展流域区域立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创新。

共同立法破解“分河而治”难题

近年来,云贵川三省在长江流域率先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但由于各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式和执法标准等存在差异,‘分河而治’带来的流域管理难题还较为突出,需要以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推进共同保护。”欧琳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云贵川三省人大建立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协作机制,成立共同立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寻求最大立法共识。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说,此次共同立法在地方立法的形式、内容衔接、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实现了创新。三省共同决定“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共同立法解决了国家层面难以为每个流域专门立法的问题,推动地方治理协同合作,依法协调利益冲突,促进共同保护水环境,强化共同的法律责任,共同破解流域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难题,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提供了新经验。”欧琳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继续推动流域区域立法工作,已将黄河保护立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草案起草工作。此外,还将深入总结地方流域区域共同立法的创新做法,加强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细化衔接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

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律的长江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长江支流赤水河流域,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实际行动。

例如,长江保护法第六条规定,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欧琳说,共同立法细化衔接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切实维护流域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赤水河流域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为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作为全国首次跨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保护省级地方立法,此次共同立法调整的对象不仅是某一省的生态环境保护,而是赤水河流域三省的共同保护治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说。

李勇介绍说,云贵川三省在立法中从赤水河全流域保护“一盘棋”的战略思维出发,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聚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产业布局、发展需求、环境准入、污水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执法等不一致带来的难点焦点问题,着力于跨行政区域的协调配合、联防联控,以系统性思维和法治观念完善三省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推动省际间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构建赤水河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

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

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是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的一个创新。

云南省境内赤水河流域内的镇雄县、威信县,脱贫摘帽的时间并不长,保护治理任务重但财力严重不足,当地群众对生态保护补偿的问题十分关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文介绍说,针对群众关切,云南省的地方条例对生态保护补偿问题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同时,条例将该省近年来开展的小水电站拆除、硫磺矿渣整治、全面禁渔等治理措施提炼固化为法条,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强赤水河流域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还对扎西会议旧址、鸡鸣三省大峡谷等人文自然景观的保护作出规定。

杨筠举例说,四川省叙永、古蔺和合江3县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同时也是红色资源聚集区。四川省的地方条例增加流域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专章规定“文化保护与传承”,将“四渡赤水”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与教育培训、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相结合。

李勇说,云贵川三省以共同决定的原则和规定为遵循,再通过各自的保护条例细化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着力解决本省行政区域内如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突出立法针对性,“‘决定+条例’这种创新模式,兼顾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为立法保障跨区域联合保护生态环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文/蒲晓磊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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