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税务部门上门辅导文旅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银税互动”贷款申请
“不用开内地银行账户,也不用去银行办理跨境汇款,只需要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简单操作就可以成功缴纳税款,同时开具电子税票。”使用过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业务的港澳纳税人说。
近年来,广东税务部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政府推进数字化转型、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等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广东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纳税人提及的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业务正是广东自贸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其中一项。自上线以来,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不断深化推进,功能从跨境缴税扩展至跨境缴费、适用范围从最初的横琴新区覆盖至全省。
广东省税务局推出的“粤税通”小程序
日前,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税务注销“智能预检”、“三位一体”智能诚信税收管理服务机制、税务逾期申报及简易处罚网上办理新模式、出口退税快速直达市场主体服务机制、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等5项税务服务举措被纳入新形成的广东自贸区改革第七批创新成果。截至目前,累计已有27项广东税务创新成果入选七批广东自贸区改革创新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发挥自贸区的作用,推动一批创新服务举措在南沙、横琴自贸区先行先试,部分试点成果进一步在全省推开。五年间,广东税务部门通过“减税费、减审批、减资料”,推动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
比如,企业开办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税务注销、跨区域迁移等流程进一步简化,95%以上的税收优惠事项实现免备案;累计精简50%以上的报送资料、25%以上的表证单书,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由2015年259小时压缩至2020年的110小时;推出支持“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业就业等系列政策措施或指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税务局与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启动了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在大湾区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实现“资料一次报送,信息高效共享,执法标准统一”。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还将管理与服务融合并进,充分依托税收大数据,发挥协同治税作用,创新税收监管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并且在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对纳税人的服务水平。
在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中,税务部门发现,大企业集团内部以及集团之间的兼并重组、股权激励、成本分摊等复杂事项日趋频繁,不少涉税处理存在税企争议或跨区域执行口径不一致问题。因此,大企业从税务机关获得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探索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税收环境,成为了税企双方共同的追求。
对此,广东税务各级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纷纷建立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主动收集企业的重大涉税诉求,特别是对于容易产生税企争议的涉税事项,及时调查掌握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情况,积极研究明确处理意见,辅导企业按照确定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策略。
“管”“服”并进带来的链式效应还在更多的领域显现。比如,在健全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过程中,税务部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推出了涉税风险提醒、“社保贷”等服务举措;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过程中,税务部门建立了增值税发票“1+N”管理制度体系,既实现对发票风险的闭环防控,又在此基础上推出“自主领票”功能,即纳税人提交领用发票的申请后,即时自动触发系统后台运用大数据进行供票数值运算和确认,为纳税人“秒速”供应发票,实现发票“一键申领”“自动确认”。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继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部署安排,挖掘税收大数据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文/孙秋霞 岳瑞轩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