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11月6日通报,11月5日早,昌邑市公安局附近25辆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此案性质恶劣,昌邑市公安局14小时破案,当晚将嫌疑人于泰安抓获归案。经查,嫌疑人为泰安人,曾就读于山东政法学院,砸车盗窃早有预谋,作案前自驾车从泰安到昌邑,作案后返回。
2019年11月5日6时14分,昌邑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位于御海蓝岸小区北侧停车场车辆玻璃被砸。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处警展开调查,到场工作后发现,御海蓝岸小区北侧停车场及西侧路边共计25辆车玻璃被砸,部分车主车内现金及卡证一宗被盗窃。此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在社会引起较大舆论反响。昌邑市公安局高度关注,调派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网安大队、东苑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上马攻坚,全力侦办此案。专案组“合成作战”,成功在接报警14小时后,于2019年11月5日20时30分,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男,31岁)于泰安抓获归案。
闫某某,泰安籍人氏,曾就读于山东政法学院。早在半个月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出差到昌邑,住宿在御海蓝岸小区附近一酒店。晚间出门遛弯时,闫某某无意中发现酒店附近御海蓝岸小区北侧停车场车辆集中,且灯光昏暗,日常经济压力较大的闫某某动起了歪心思,想通过砸车窗的方式盗窃钱财。因是临时起意,闫某某并未将想法立即付诸行动。出差结束回到泰安,闫某某开始精心策划此次犯罪行动。通过部分相似案例搜集、分析后,闫某某购买了黑色面罩、白手套、手电筒、破窗器,并准备了帽子和黑色运动衣为实施犯罪做好准备。
11月4日下午1时,闫某某自行驾车从泰安出发于下午6时抵达昌邑。为躲避追查,闫某某并未将车辆停放在案发现场,而是选择一黑暗处停放。在车上一直等待至11月5日凌晨2时30分,闫某某更换衣服,带上口罩和帽子,拿着破窗器和手电下车步行至案发地实施盗窃。作案后,闫某某返回车内,再次更换衣服,于11月5日5时许从昌邑出发返回泰安。返途中闫某某多次停车,将作案工具及作案时穿戴的衣物逐一丢弃,企图销毁证据。
一夜之间,25辆汽车车窗被砸,车内钱财被盗,张狂的作案手段让市民议论纷纷。接报警后,昌邑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多警种兵分多路同步上马攻坚,力争特案快破。一路民警立即处警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经工作后,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选择在夜深人静时作案,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给侦破工作带来较大困难。经过调取现场监控,犯罪嫌疑人面部遮挡严重,无法辨别其真实样貌,仅能初步掌握其身形及穿着等线索。技术人员进一步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及摸排走访。
大数据合成研判作战中心对前线民警传回的侦查线索同步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于上午9时30分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经过对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手段、现场物证、交通工具、逃逸路线等线索深挖,在接报警后6小时内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抓捕小组民警立即出发,赶赴泰安。赶路的同时,专案组在家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进一步工作,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确系闫某某。11月5日20时30分,在闫某某作案14小时后,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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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