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调研辽宁法院。
此次调研期间,张军率调研组在铁岭开原市法院调研,并与第二批、第三批薄弱法院院长座谈交流。
这并不是最高法调研组今年首次聚焦基层“脱薄”工作。
5月19日至21日,张军率调研组赴甘肃法院,期间曾前往高台县法院,这个法院是张军联系帮扶的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
这彰显出最高法以“脱薄”为抓手、持续夯实司法根基的坚定决心。
所谓薄弱法院,是指政治建设、业务工作、队伍素能、管理水平、保障水平等方面相对较弱、总体滞后的基层法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
从现实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基层汇聚着我国最为庞大的人口群体,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与此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内外形势之变、科技创新之变、社会结构之变相互叠加,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
数据显示,人民法院80%左右的干警工作在基层,85%以上的案件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全国法院持续推动人员、编制、培训、基础设施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然而,部分基层法院在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基础保障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如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落后、司法作风不严不实、司法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
2024年2月,最高法印发《关于加强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的实施办法》,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工作。
《办法》提出,政治建设、业务工作、队伍素能、管理水平、保障水平等方面相对较弱、总体滞后的基层法院,可确定为薄弱法院。各省(区、市)确定的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最低不少于3个,直辖市等基层法院数量较少的地区不少于2个。
薄弱法院建设坚持“最高法院统筹、高院主导、中院主抓、基层法院主责”的工作原则,脱薄工作应在1至3年内完成。
首批确定的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共有106家,后经攻坚建设,84家薄弱法院顺利实现脱薄出列。
2025年初,第二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工作启动,共100家(含首批未脱薄法院22家),其中84家实现脱薄。
随后,各地按照标准增补新一批薄弱法院。据《人民法院报》今年3月报道,第三批薄弱法院共计100家(含第二批未脱薄法院16家)。
此次在辽宁,调研组与第二批、第三批薄弱法院院长座谈交流,同商共议脱薄、巩固、争先。
张军指出,脱薄的目的是以点带面,通过解决“顽瘴痼疾”带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通过解决薄弱院的问题带动基层法院整体工作。
他还提出了多个要求,包括要把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抓实、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要坚持抓好“关键少数”等。
“‘一把手’要主动担当、率先垂范,层层压实管党治院的政治责任,通过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奖勤罚懒激发队伍活力,让大家干有方向、赶有目标”。
围绕“脱薄”工作,最高法调研组步履不停。
这场始于基层“薄弱点”的司法治理攻坚战,正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根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