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适当”原则
“三适当”原则指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1.适当的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用承担能力,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需求和能力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2.适当的渠道
保险公司应当基于保险产品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3.适当的客户
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基于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特征,制定市场营销方案,实现保险产品或服务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其核心是避免销售误导,防范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
案例剖析
在外打工的X先生考虑到自己的家庭责任和未来规划,决定为自己投保一款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在了解了X先生的实际需求后,建议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提示X先生购买产品要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X先生在了解了两款保险的不同保障范围及具体条款后,认为当前家庭和个人的需求更偏向于健康保障方面。于是,他在向销售人员详细了解保费、保额及投保期限等内容后,为自己投保了重疾险。
该案例中,保险销售人员践行了“三适当”原则,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客户理性购买。而X先生也在评估了自身的实际需求后,为自己购买了合适的保险产品。
风险提示
建信财险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运用“三适当”原则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充分考虑自身保障需求
消费者应该明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在合理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消费者在不同阶段,所需风险保障是在动态变化的,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补充。
2.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和资金状况,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
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知悉权利义务,审慎签署合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口头承诺的“保本保收益”“低风险高回报”等话术保持警惕,切勿相信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等夸大宣传。
文/建信财险湖北分公司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