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2年内多次在不同餐饮店的餐食里“吃”出蚂蚁,并以此勒索餐厅要求赔偿。7月17日,湖北高院官方微信发布了这样一起由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宣判的案件。茅箭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荣某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违法所得7.1万元并返还被害人。
2022年上半年,荣某偶然间在某家餐厅就餐期间吃到异物,商家主动提出赔偿1000元私了此事。之后荣某觉得此方法来钱快、风险小,不易被人察觉,遂购买黑蚂蚁等作案工具,开启在餐食中“吃”到异物敲诈他人之路。两年期间,荣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流窜至全国多个民航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大型商场、高端餐饮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大肆作案,在就餐过程中趁人不备将黑蚂蚁等异物投放到餐食中,拍照后迅速离开餐厅,后利用餐饮店经营者害怕投诉的心理,通过拨打举报投诉电话或以举报投诉相威胁的方式,向餐饮经营人员索要当餐消费金额十倍不等的“赔偿”。
法院审理显示,自2023年5月起便有商家以“赔偿、补偿、赔付、异物赔偿”等理由向荣某支付宝转账,每笔转账记录最短间隔时间为两个小时,最长间隔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荣某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定,荣某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利用商家害怕消费者投诉影响商业信誉的心理,通过在商家出售的商品中掺杂异物,然后以此威胁商家,使商家产生压力,不得已支付财物寻求“私了”的方式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283次,累计数额71661元,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荣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荣某将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
消费者维权的初心是为了纠正商家的不当行为,推动市场更好发展。但本案中,荣某却打着维权的旗号,以举报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让诚信经营的商家蒙受损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损害了全体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首先可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等正规渠道进行理性、合法、有序维权;同时提醒商家,应保留与消费者的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明确拒绝其不合理要求,遇到敲诈勒索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李涛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