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叫代驾本是为安全出行上“保险”的稳妥选择,但车主刘某最近却因为叫代驾遇到了烦心事:他通过代驾平台找来的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不慎将车辆开进了水中,导致车辆严重受损,平台却说是司机的问题。北京石景山法院经审理,判决代驾平台承担车主损失、车辆维修费用9070元和租车费4000元。
2024年7月28日,刘某聚会饮酒后,通过甲公司运营的代驾软件下单代驾业务。司机李某接单后驾驶刘某的车前往目的地,当天正值大雨,在行驶至一处低洼地段时,因李某未能及时规避路面积水,致使车辆涉水熄火。
事故发生后,车辆被拖车送至修理厂,产生维修费9070元、修车期间租车费4000元,刘某向甲公司和司机李某主张赔偿费用。甲公司辩称,其与司机李某系合作关系,而非代驾服务关系中的法律主体,不应承担维修费用,应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刘某、李某、甲公司之间分别是何种法律关系的问题。对于车主与平台之间而言,甲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向司机派单、由司机接单完成代驾行为,是代驾合同的具体内容,代驾平台并非仅向车主提供信息,而是通过制定价格及服务标准,实质介入代驾服务流程,并排除车主与司机之间的自由订约,故平台与车主刘某应构成服务合同关系。
对于司机与平台之间而言,代驾平台对司机具有资格审核、统一着装、服务监督及报酬结算等方面的管理权,从把控代驾司机准入标准、对代驾司机进行有效管理等内容均表明代驾公司对代驾司机享有雇主权利,平台与代驾司机李某属于劳务合同关系,而非甲公司辩称的合作关系。故,甲公司作为劳务成果接受方,应承担司机刘某车辆泡水的损失,甲公司赔偿之后,可依据与李某的劳务合同法律关系进行追偿。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甲公司向刘某赔偿车辆维修费用9070元和租车费4000元。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代驾服务时,应当仔细查看平台资质与服务协议条款,一旦发生事故,注意留存订单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而作为经营者,代驾平台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得故意隐瞒服务瑕疵或使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加强对代驾司机的培训管理,优化平台事故处置流程,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对代驾司机而言,应当提升安全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及平台进行处理。
通讯员 邹肖宇 路红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周超
校对/王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