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在北二环积水潭桥下,北京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民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十类不文明骑行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现场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多名骑车人因“图方便”被罚。
据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民警张宁介绍,当天上午,对骑电动车带人、在人行横道上骑行、逆行、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计80余笔。
原来非机动车也有专属红绿灯 多名骑行人因“图方便”被罚
“这不就是绿灯嘛,我没闯红灯呀!”9点20分,一名女士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积水潭桥下时,被正在执勤的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民警拦住。“您抬头看这里,刚才绿色的是行人交通指示灯,非机动车的交通指示灯在这里。”民警指着桥下的非机动车交通指示灯说。
“这我还真不知道,一直那么过的,真没注意过还有这么个红绿灯呢。”该骑行人因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被处以20元罚款。
此时,一名男子骑着共享单车,由南向北骑上了人行横道被民警拦下。男子匆忙解释,自己知道人行横道不能骑行,但“刚好是绿灯,图方便就骑过来了”。鉴于男子属于首次轻微违法,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对其进行处罚。
“我就是图方便,以前就知道不能在人行横道上骑车,但也一直没有上心,认为没事儿,但下次我会注意的。”接受批评教育后男子说。
同时,积水潭桥南侧路口西向东方向,有两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因为骑车带人被民警拦下。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一位母亲在前后各载着一名儿童。“我想趁孩子放假带他们去玩儿会儿,图方便,没想到违法了。”民警明确表示,非机动车仅能带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上路。由于骑行人属于首次违法,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
北青报记者观察到,除了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类交通违法进行查处,执勤交警还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法加装、改装灯光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违法加装、改装灯光以后,灯光的照射将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安全造成影响,特别是对向骑行时,常常晃得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骑行人睁不开眼,甚至影响机动车驾驶人视线,导致看不清前方状况引发危险。”现场交警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灯光影响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将加强路面查处,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车辆,将对骑行人进行警告处罚,现场责令拆除加装灯具或还原回原车出厂灯光标准,如再次发现车辆违法改装,将依法扣留车辆,按驾驶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500至1000元罚款。如发现经营性拼改装线索,将及时转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一上午处罚80余笔非机动车违法 将持续开展现场查处行动
据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民警张宁介绍,当天上午,对骑电动车带人、在人行横道上骑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计80余笔。
据了解,北京交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十类不文明行为加大治理力度与宣传引导,利用视频、图像等资源发现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将通过车牌识别追溯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围绕影响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的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骑车拍照;多人并排骑行;追逐竞驶;人行横道骑行;越线等待及不规范停车等十类行为。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数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介绍,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路面执法,在早晚高峰时段,围绕学校、商圈、交通枢纽、主要路口等区域增派警力,针对十类不文明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开展严格现场查处,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理。同时,交管部门使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利用视频、图像等资源发现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通过车牌识别追溯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处理。
近八成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北京将“强制”要求佩戴头盔
北青报记者发现,积水潭桥区不仅有交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执法,桥下的非机动车安全宣传劝导站前,电动自行车“五不一戴”、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以及一幅幅绘制着现实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的展板、海报也吸引了大量路人驻足观看。
6月25日至7月24日,市公安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头盔使用的描述已经调整成了“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据统计,近八成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正确戴头盔可降低70%-80%的严重脑损伤风险。”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民警王福磊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我国至少有 26个省市地方立法强制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头盔。从出台法规的地区看,头盔佩戴率与安全防护效果均有明显提升。而现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仅规定了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骑乘人戴头盔,依靠宣传引导提升戴盔率效果比较有限。
“根据戴头盔保安全的国际共识,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参考外省市做法,我们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将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戴头盔,保障生命安全。待新规出台后,对未按规定戴头盔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用法规的刚性守护生命的柔性,这不仅是法规的进步,更是对生命的郑重承诺。”王福磊说。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首都良好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绿色的出行环境。对各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处,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引导市民养成“守法、安全、文明”的骑行习惯,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习生 李毓恒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贺梦禹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