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影剧院未明示未成年优惠政策 检方督促法律落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7-10 14:54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7月10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会专职委员朱海燕表示,今年3月,东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影剧院在购票环节未明示未成年优惠观影政策,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无法享受观影优惠,该现象在各大影剧院普遍存在。

朱海燕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以上场所不论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抑或是市场调节价,都应保障法律明确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益。

为此,东城区检察院对全区影院开展公益诉讼诉前调查。一方面,固定平台购票页面截图、用户投诉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实地走访辖区内影剧院,通过查看影剧院是否于醒目处摆放或提示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观影政策,询问购票处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如何购票以及是否存在相应优惠政策,检票口或购票处是否有量身高的标识等,核实影剧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落实情况。

经初步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影院存在两类问题,一是将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群体限定于1.3米或1.2米以下特定身高范围的未成年人,缩小了应享受优惠政策的未成年人范围;二是线上线下购票渠道均对未成年人免票或优惠政策没有明显提示,致使退票纠纷多发。影剧院票务平台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存在监管漏洞,需要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而推动行业治理。

东城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有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区有关单位迅速响应开展工作,督导辖区内16家影剧院出台并落实面向全体未成年人群体的观影优惠政策。

朱海燕表示,东城区检察院深入挖掘分析典型个案、类案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进一步研究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针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研究建用“有关场所未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监督模型”,以实现对相关主管部门就有关场所对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落实问题的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监督,该模型已于近日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部署开展了督促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票价专项活动,目前已在全市16个区应用成案,并推广至天津、河北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累计应用五十余院次。

实习生 杨易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汪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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