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行一站式服务 河北公证便民暖心举措频出
法治日报 2024-06-09 21:23

“绿色公证开新花,工作人员到万家。免费为我办公证,衷心感谢你们啦!”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德信公证处帮助行动不便的王大爷办理了放弃继承房屋的公证,并提供上门服务,老人专门为公证人员作了一首打油诗。

今年3月全国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以来,河北省司法厅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主动创新“自选动作”,出台《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十条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公证+”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取证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中,河北公证行业不断优化服务、创新工作方式、压缩办证期限,推行一站式服务,拓展“一证一次办”。各地公证机构探索“绿色继承”试点,积极推动公证参与调解,真正实现“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

缩短办证期限提升服务质量

今年3月20日,赵某走进保定市直隶公证处,就如何合法支取已故父亲遗留的存款进行咨询。在公证人员的引导下,赵某了解到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随即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与核实,直隶公证处于3月23日成功向赵某出具了公证书,使得其继承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河北公证机构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拓展“一证一次办”的服务范围,建立一次性告知、预约办证制,杜绝循环证明。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缩短办证期限,只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就能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河北省司法厅对12348热线系统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服务流程的优化,确保更多群众能够及时获得专业法律援助。各地陆续建立未接回访、不满意回访等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部门领域联办优化办证体验

“现在公证处既能办公证,又能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不用在政务大厅和公证处来回跑就能继承房产,还省了几千元公证费,太好了!”近日,在雄安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容城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曹先生免费一次性办成继承(受遗赠)公证和不动产登记。

河北省公证机构打通部门合作通道,推进“公证+不动产业务”联办,将需要多个部门或跨领域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材料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

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深入合作,当事人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业务时,可同步在线申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相关材料通过线上推送审核,申请人既可以在线上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也可选择纸质证书免费邮寄到家。

今年以来,河北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互设办事窗口、线上线下帮办代办、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已联办“公证+不动产登记”1117件。

2023年10月,河北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涉外公证与认证联办机制的通知》,实行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助力文书跨国流转。据统计,省外办共处理了1784批次的认证业务,其中,通过联办机制办理的批次达1090批,占总批次的78%。

探索“绿色继承”减轻证明负担

“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我们帮您收集材料。”邢台市巨鹿县公证处主任刘洪波及时安抚着吴某,并通过深入交谈了解事情的原委。

今年4月22日,吴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其同胞兄长吴某某的银行存款相关事宜,但他带来的户籍死亡注销证明未明确注明吴某某的具体死亡时间。此外,吴某提供了两份村委会的证明,分别记载着不同的死亡日期,这两份证明都加盖有村委会的印章,但死亡时间的不一致使得情况变得复杂。

针对吴某的实际情况,刘洪波决定为其开通“绿色继承”通道,在此通道下,公证处将亲自调查核实吴某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帮助其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作为河北公证行业公证为民、主动服务、排忧解难的又一具体实践,河北省司法厅探索“绿色继承”试点,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对当事人不能或难以提供证据材料的,由公证机构代为调查核实、搜集材料,为群众证前取证,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最大化便利办事群众,切实降低公证当事人的负担。

公证参与调解有效解决纠纷

公证机构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河北省司法厅通过公证机构设立调解中心、公证律师联手调等方式,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实现公证与多元解纷机制的有效融合,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公证调解、赋强、提存“三位一体”解纷模式。

田某与妹妹在老人赡养问题上发生争执,导致妹妹受轻伤。田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自愿将5万元提存至邢台市清河县公证处,作为向妹妹的赔偿保证金。

清河县公证处得知情况后积极介入,为田某办理了声明公证和保证金提存公证。在随后的跟踪回访中,公证处工作人员多次与田某兄妹进行沟通,不仅从法律角度为他们解疑释法,更从情感层面引导他们重拾亲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根据协议,公证处将提存款支付给了被害人。

同时,河北公证机构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组织深入合作,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应当事人申请,对于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河北公证机构为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2023年,河北公证机构参与调解案件848件,与司法机关协作办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242件,提存金额2138万元,有效促进了纠纷化解和社会稳定。

文/记者 周宵鹏 葛宁雯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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