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参团旅游先签合同再出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05 19:38

暑期旅游高峰将至,为提高市民和游客对不法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写了《参团旅游“防坑”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在签订旅游合同环节,市文旅局提醒市民游客注意:
1.请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后再出行。千万不要听信任何承诺、在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发,到了旅游目的地再与提供接待服务的旅行社临时签订团队旅游合同。要在从居住地出发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以通过旅游合同确认互联网平台前端宣传所给出的各项旅游承诺和服务标准。

2.请务必确认承担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旅行社的准确信息。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确保签订合同、缴纳旅游费用的主体均为同一家旅行社,并准确核对该旅行社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不要被对方以其与另外一家旅行社有代为提供接待服务的合作协议为由,与另外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将旅游费用交给另外一家旅行社。

3.请务必认真核对所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条款。请仔细确认旅游行程中涉及景点的准确名称、游览时长和游览方式、交通工具和餐饮服务的标准、住宿酒店的准确名称和具体地址等内容,以及退费规则、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否有购物和自费项目等关键条款,对未明确的事宜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确认。

4.请务必确定参团包价游费用。通过旅游合同固定参团旅游的具体价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价格不同为由,临时要求游客补交淡旺季价格差。

5.请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再缴纳定金和旅游费用。一定不要在未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提前把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交给对方,防止被不法分子诈骗。

6.请务必在平台上签订旅游合同。如果网络上的所谓旅行社招徕人员,刻意引导您通过添加其私人微信,来转移到平台外进行签订旅游合同和交费,就要格外加以警惕,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千万不要脱离平台进行交易,因为平台对平台内企业有严格的监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转移到平台外交易后,平台就无法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您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非常容易上当受骗。

7.请务必规范缴纳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游客给旅行社缴纳旅游定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所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该公司对公账户,千万不要将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转入旅行社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个人账户,以防旅行社以员工私人行为的借口来逃避责任。

8.请务必索要收费发票。游客在缴纳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及时向该旅行社索要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的交费发票,以确保后续投诉和维权时有据可依。

9.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有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但是否购买保险是游客自己的权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绝不会要求旅行社强制游客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客应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游客如决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在购买后及时索要相关保险购买凭证。如旅行社以各种理由强迫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请及时投诉和举报。

10.请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书面征得游客同意。如果游客同意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将具体的安排告知游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每个旅游团队每天最多只能安排一个购物点且购物时长不得超过60分钟。如果游客不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当为其安排自由活动,不得采取不友好的方式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活动。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强迫和诱导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行为,请注意留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并进行举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婷婷
编辑/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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