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年低价游骗局
经济日报 2024-01-25 10:45

“三天两夜最低只要100多元”“免费养生游”……看起来令人心动的低价旅游,背后可能暗藏着消费陷阱。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先用低价、免费的噱头专门吸引老年人参团,之后又在行程中额外收取食宿、景点参观等费用,甚至配合“一唱一和”的话术,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珠宝首饰、房产、养老项目等金额较大的产品,使不少老年人陷入骗局。

低价游本身没有问题,让消费者少花钱也能玩得好,还能促进旅游市场的竞争。但当低价游和虚假宣传、捆绑销售、隐形消费等手段结合,就会变得不合理,甚至催生出一条连接上游组团社、下游地接社、导游和购物店的灰色利益链,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影响旅游消费信心,有损旅游目的地形象。

中老年消费者是不合理低价游的重要目标群体。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内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22—2023)》显示,2021年45岁以上的中老年旅游者合计出游11.94亿人次,占据了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的36.81%。中老年旅游者已经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消费群体,特别是退休人群,拥有相对充裕的休闲时间,出游意愿强烈,需求旺盛。

不过,相当大一部分老年人群体的旅行经验还不够丰富,对旅行社、导游的依赖性更强。不少老年人是通过微信群、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平台报名参团,由于“触网”年龄不久、缺乏鉴别经验,也就更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也在定期部署各地严查不合理低价游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一些中老年游客也开始有所警惕,但不合理低价游依然把手伸向老年人的钱包,诱骗他们二次消费,以此覆盖低价游的实际成本。

避免老年旅游低价骗局,除了文旅、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扎牢监管防护网、加大对旅游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之外,更要从根本上扭转不合理低价游存在的市场基础,明确规范旅游成本。要以合同作为保障,让低价骗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老年人自己也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被“赠送”“低价”等宣传迷惑,了解金融常识和诈骗手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长期来看,老龄化是我国未来较长时期的基本国情。全社会应当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撑起关爱“保护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让老年人舒心旅游的消费诉求能够在安全范围内得到最大满足。

文/向斯佳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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