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全国老年协会、国务院老龄脱贫补助等名义,诱使被害人购买“保健品”,团伙骗了104万。6月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该团伙7人均获刑。
浙江海宁73岁的王大爷多年前曾发生过车祸,导致颈动脉里留下了血块。某日,王大爷接到了自称是某健康中心工作人员小芳的电话。电话中,小芳主动询问王大爷身体有何不适,一番嘘寒问暖后向王大爷推荐了一款通血管的药,并称价值1000多元的药,现在活动价只要200多元。
想着钱也不多,王大爷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药品。收到保健品后,王大爷发现包裹里还有一张刮刮卡,刮开后发现自己竟然中了三等奖,这让王大爷欣喜万分,立马打电话联系小芳,小芳称可以免费再拿18瓶药,或者支付部分税金后领取1.5万元。
此后,王大爷又陆续购买了一些药品,并为领取1.5万元的奖金支付了数千元手续费,直到警方联系到王大爷了解情况,王大爷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于某、程某经商议后租赁了某小区房屋,后召集被告人董某等6人在屋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各被告人经事先商约,利用通讯工具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全国老年协会、国务院老龄脱贫补助等名义,夸大所谓“保健品”功效,诱使被害人购买“保健品”,并放置刮刮奖卡,虚构被害人中奖等事实,以收取税费、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通过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04.9万余元。
海宁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利用电信技术骗取他人钱款,被告人于某等7人涉案金额104万余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某涉案金额42万余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判处于某等7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