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月16日宣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衡行业服务与监管需要,减少审批频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简易修订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2号令发布施行,本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有效期从1年调整至3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