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明警方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砺剑1号”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社会面各项打击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全区范围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行动安排,崇明警方组织开展突出违法犯罪集中收网与集中设卡查缉、重点区域人员清查整治、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开展易致祸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等四大内容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3人,及时做好“动态隐患清零”。
10日下午15时许,治安支队和城桥派出所在联合行动中,发现辖区北门路某宾馆311房间存在住宿未登记情况。民警陈吉经询问掌握到,311房间一名男子于12月6日登记入住,10日上午该男子的弟弟来崇后留住在了他的房间,当天前台工作人员存在未按规定要求对宾馆进行值班巡查的违法行为。随后,警方根据《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该宾馆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该男子的弟弟经重新登记后入住该宾馆。
治安支队民警向记者介绍,宾旅馆、留宿浴场等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应严格落实住宿人员“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措施;认真核对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人数、随申码、体温数据等信息;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涉黄涉赌等问题隐患,警方将严厉打击查处。
另外,警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对“三合一”隐患即查即改;对非法经营、存储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一步倒查其来源、流向,及时摧毁犯罪网络、捣毁非法窝点,确保全链打击查处。
18点50分许,G40沪陕高速陈家镇收费站卡点,崇明公安分局特警队员在拦检一辆去市区方向的面包车时,特警施仁杰第一时间发现车箱内存有散装汽油,其他队员迅速上前将车主隔离。经与车主工作单位核实,车上存放的8升汽油用作道路整修器械的燃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特警对车主未经批准运载的8升汽油进行没收,同时对车主进行了口头警告,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22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治安支队民警谢凯旋和堡镇派出所民警袁浩前往辖区一居民家中检查,查获烟花爆竹16箱,据户主交代,该批烟花爆竹是其向工友购买。目前,该批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存储,被依法没收,接下来警方将进一步倒查烟花爆竹的来源。
交通隐患整治方面,交警支队加强研判分析,优化勤务布局,定点缉查布控,加强对辖区交通隐患的排查整治,当天查获酒后驾驶2起。18时24分,交警支队民警倪志凡、钮海斌在大通路堡镇中路路口拦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陈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得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涉嫌酒驾。据交代,陈某与同车的另外4人饮酒后准备回市区。被查后,民警扣留了陈某的驾驶证,将车辆滞留指定停车场,5人被妥善安排休息,待陈某醒酒后进一步作依法处理。22时45分许,同一路口再次查获一起酒驾。
在攻坚收网上,崇明分局经侦支队组织城桥派出所、陈家镇派出所、堡镇派出所、庙镇派出所在市区多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等共7人,查封扣押作案手机13部、银行卡40余张。经查,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间,刘某等7人使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目前,刘某等4人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戴某等3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