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近日取得重要进展。
据蚌埠新闻网消息,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决定》。
龙子湖区是蚌埠市辖区,位于蚌埠城区东部,北依淮河,东邻凤阳县。龙子湖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经过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现有人口约21.7万人。
今年5月14日,龙子湖区民政局在蚌埠市政府网站发布的《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项目公众参与公示》介绍龙子湖区政府驻地迁移项目情况时指出,“龙子湖区政府驻地为曹山街道解放路480号,于2014年列为棚改区域,整体拆迁改造。因棚改需要于2014年租赁区政府驻地附近的原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作为区政府过渡办公用房,该校内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因过渡用房空间有限,各部门多地办公,办事效率受到影响,增加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成本。加之,随着棚户区改造的完成,该区域城市人口增多,就学形势迫切,我区31中现有校区已不能满足周边适龄学生就学需求,为保证9月份顺利开学,区政府职能部门部分搬迁至新址办公,把科技贸易学校回归其教育属性,作为第31中校区使用。同时‘十四五’规划启动后,‘龙凤一体’发展是蚌埠实现‘三地一区’两中心的目标定位,开发建设中央创新区、打造东部新中心成为龙子湖区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区委、区政府将按照‘东部门户、科创前沿’的发展定位,把龙子湖区建成东部新中心。”
上述公示材料介绍,“拟将龙子湖区政府驻地由曹山街道解放路480号迁移至李楼乡东海大道1599号,政府职能部门也同步迁入新址,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物业管理,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城市布局,缓解老城区的交通拥堵和环境保护压力,提升和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其中,《条例》第八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记者 王俊)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