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毛巾遮挡号牌,民警:依法扣12分、罚款200元
平安重庆
2021-09-07 18:00
9月1日起,《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辅警的法律地位,厘清了职责权限,也为辅警依法履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渝中警方全体辅警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纷纷表示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各项警务辅助工作当中。
“条例”施行首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辅警赵兴涛在执勤过程中,突然发现一辆涉嫌故意遮挡号牌汽车驶过,辅警毫不犹疑立即上前拦停,并迅速向民警报告,最终该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被当场查获,付出沉重代价。
1号下午两点过,朝天门大队辅警赵兴涛正站在九码头路口值守,从来福士商场方向驶来的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吸引了他的注意,其车头号牌位置十分古怪,就在该车等待红绿灯时,赵兴涛定睛一看,终于瞧清楚其号牌上竟严严实实地蒙上了一张蓝色的毛巾,辅警果断赶上前去将车辆拦停,并通过对讲机将该情况报告给大队民警,在另一个路口执勤的民警迅速赶来,对该车辆依法进行盘查。
经调查,驾驶人奉某刚才在陕西路批发市场路边停车下货,为躲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奉某妻子自作聪明用一张毛巾把车辆号牌遮住。下完货后,奉某驾车离开,而夫妻二人均忘记将毛巾取下,直到被辅警发现拦停后,这才意识到“耍小聪明”被抓了个现行。
民警严肃告知奉某及其妻子故意遮挡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当场进行了严厉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奉某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渝中交巡警提醒: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驾驶人不得故意污损、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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