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规定期间内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但是偏偏有被执行人“不撞南墙不回头”,买不了飞机票竟然想找“黄牛”用“迂回战术”。6月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妄图找“黄牛”购票的苏某因违反限制消费令被拘留15日。
苏某是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因经营不善,苏某的企业被债权人诉至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苏某作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鸡冠区法院在立案执行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苏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苏某均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2021年初,苏某在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情况下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自称从事“黄牛票务”的人员。“黄牛票务”称其有渠道,可以帮助购买飞机票。苏某遂将航班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告知该人员,企图以非法手段购买飞机票。殊不知“黄牛”也无法买到票。
收到苏某找“黄牛”的线索后,法院干警立即核实情况。经查,被执行人苏某确有欲乘坐飞机出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限制消费令。
法院遂对苏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抓捕苏某时,苏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干警见状向其出示了限制消费令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被执行人苏某在执行人员对其明理示法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法院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限制后,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
被执行人如有违反限制消费令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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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