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抄盗用他人作品参赛:属实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28 09:04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此前报道,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两位原创者发文称,其各自作品遭到一名来自武汉传媒学院学生郑某抄袭,郑某还将抄袭作品投稿参赛。郑某此前曾辩称,自己被他人盗号,涉嫌抄袭的作品并非其本人上传。27日晚,武汉传媒学院通报称,郑某抄袭属实,校方以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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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通报称,日前,网友发帖称其原创作品被该校学生郑某某盗用、抄袭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立邦‘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学校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与赛事组委会核查,网友举报的被盗用参赛作品,确为郑某某账号上传,组委会已对作品做下架处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慧眼》,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行为属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郑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作者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武汉传媒学院表示,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该校的关心,学校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该校师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标准,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教育活动。未来学校将一如既往从严治校,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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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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