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获刑
浙江之声
2020-08-04 08:18
据浙江宁波鄞州法院通报,近日,鄞州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依法宣判一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15年以来,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托李某某开设的所谓投资公司,采取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在多起案件中,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采用非法拘禁的方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还在非法拘禁中迫使被害人充当“人肉沙袋”,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造成多名被害人受伤。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