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核发了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用地预审,这是北京市作为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试点省份批准的第一个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事项。
京雄高速公路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直接连通北京和河北雄安新区的交通干道,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交通项目,已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公路起点为西五环路,途经丰台、大兴、房山区,先后跨越永定河、小清河等河流,至北京市界与公路河北段相接,北京段全长约27公里,总用地面积约257公顷。
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试点将国务院用地审批事项委托北京市等八个省份批准。随后,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对应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将部的用地预审权委托给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本次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用地预审的核发,也标志着我市首个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项目获批。
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在选址过程中,高度重视集约节约用地和耕地、生态环境保护。在用地预审审查中坚决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做好用地源头把控,将自然资源管控要求贯穿到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中:
✔ 一是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高速公路约13公里的线路与京石客专现有铁路并线共用走廊,减少了对城乡用地分割。工程90%采用高架结构,最大限度减少占用土地资源;
✔ 二是贯彻绿色生态理念。工程方案与永定河、小清河蓄滞洪区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紧密衔接,桥下预留水系、动物通道,利用桥下空间及立交区域设置海绵湿地,实现生态环境与交通建设协调发展。
✔ 三是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做到京雄高速规划与相关各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无缝衔接,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
编辑/刘洋-广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