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赏金近200万!海口发布悬赏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09-16 22:18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琼0106执189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永福与被执行人陈国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国良,男,1964年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521196401240053,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仁北二街299号(艺家城市酒店)创元投资集团。
执行依据:(2020)琼0106民初350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877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人民法院712办公室
联系人:冯文龙
联系电话:0898-66705456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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