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蜜雪冰城门店因咖啡粉过期被罚”登上热搜。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广西桂林恭城县蜜雪冰城门店因为使用过期咖啡粉制作饮品被处罚。
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因原料过期被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货架摆放有半袋产品名称“焙炒咖啡粉”用于制作加工奶茶,具体标示为:产品名称“焙炒咖啡粉”;产品类型:“焙炒咖啡粉”;产品标准代号:NY/T 605;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1082500029;生产商:大咖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380g;生产日期:20210808;保质期:6个月。同时,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内堆放有26袋上述批次产品。上述食品均超过保质期,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食品依法予以扣押,送达了《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恭市监强字〔2022〕A010号)及财物清单(0000511)文书。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07月28日获得《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食品餐饮,于2020年07月01日获得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用上述焙炒咖啡粉用于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饮品,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单据、凭证,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26.5袋,每袋净含量为380g;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