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背后的电价市场化困局
中新经纬 2021-10-02 13:00

9月以来,多省采取限电措施,除工业用电外,东北部分地区的民用电力也受到影响,甚至有居民区也遭拉闸限电。

9月28日和29日,根据东北网调预测,辽宁省最大电力缺口分别达到530万千瓦和538万千瓦,依据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达到严重缺电II级橙色预警信号,在全省启动实施有序用电II级措施。9月28日,安徽省能源局称,预计即日起到10月中旬,全省电力供需缺口将持续存在,并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福建省电力供应亦出现临时短期性缺口,自9月28日起启动阶段性有序用电。

对于近期各地限电举措频出背后的原因,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各地限电与能耗双控存在关联,部分地区为赶在年末达成双控指标而实施限电。

“市场煤、计划电”

从中国的能源结构来看,化石能源仍是主要电力来源。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5.4%,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8.2%。而煤电供应的重要性也已在此次“限电”潮中显现。

常纪文介绍称,“2021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出口与生产强劲,企业用电量增加,导致煤电存在缺口,澳大利亚煤炭进口受限制等原因又导致煤价迅速上涨。”截至9月28日,煤价延续涨势,当日中国期货市场动力煤主力合约涨停,涨幅8.01%,报价1330元/吨,再创历史新高。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8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47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比规模以上企业发电量增速高2.5个百分点,创下2003年以来增速差的最大值,反映了用电紧张的格局。

常纪文表示,在“市场煤、计划电”的机制设计下,容易出现煤电价格倒挂,导致发电厂不愿开足马力发电,供需关系更加紧张,“火电厂每发一度电就亏本,煤电企业发电亏损严重。”他还透露,在近期调研过程中发现,在生产成本的压力下,某些地区有许多煤电厂没有满负荷生产,煤电厂存煤天数也在下降,“很多煤电厂储煤也最多就是几天,不到一个星期,情况还是比较紧迫的。”

“晴雨表”预警

除了持续攀升的煤价,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下称能耗双控)的推进也与近期多地限电存在关联。

随着能耗双控持续推进,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但情况并不乐观,超半数省份未能完成上半年的“双控”目标。其中,能耗强度降低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江苏、湖北8个省(区)为一级预警。

常纪文表示,近期限电等大动作频繁出现,很大程度上与这份“晴雨表”有关。常纪文介绍称,2021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许多国家的制造业受到打击,导致供应链中断;而此前中国的新冠疫情防控情况较好,保存了很多行业完整的产业链。两相对比之下,2021年上半年,中国的出口数据非常强劲,“很多企业就拼命开足马力生产,一些传统的、落后的企业‘死灰复燃’。多个省份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也是因为相当多地方没有注意到能耗双控的强度和总量,都想先把以前损失的(产值)补回来。”

而在“晴雨表”预警出炉后,“这些地方没办法,只能拿钢铁、水泥、钢铁、水泥、火电、煤化工等高能耗、低产出的行业开刀,对高污染、高排放,但对地方税收贡献少的企业进行限产限电。现在限电,可以为年内之后几个月腾出一点空间。”

对于“晴雨表”的一级预警名单,常纪文给出了一个比喻,“学期开学了,有些人假期没认真学习,有些人没完成作业,这就相当于一个罚站。”

多地拉闸限电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停电停水、红绿灯断电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等。针对上述问题,辽宁、吉林等省份均已提出,要最大可能避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答记者问时表示,应做到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常纪文认为,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方式和抓手,近期拉闸限电对民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反映出部分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碳达峰、碳中和”和能耗双控方面,对行业与地方的把控能力不足。“今后为保障民生,应做到稳中求进,对工业生产进行再统筹,在严控“两高”项目增量、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同时,优先保障亩产GDP较高的行业和企业生产,让现有的能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功效。”

多地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限电潮下,有市场声音提出,电价存在上浮可能。中新经纬注意到,近期,多省陆续印发了关于分时电价的政策通知。

日前,南方电网公司引发通知提出,尖峰电价上浮比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不低于20%。广东省发文提出,允许月度交易价差可正可负,其中上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0%,下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5%,并自10月1日起将峰平谷电价比例调大至1.7:1:0.38。贵州省发改委决定,自10月1日起在销售侧试行为期两年的峰谷分时电价;此前,贵州省是全国唯二不实行分时峰谷电价政策的省份。此外,河南、江苏、安徽、山西、福建、宁夏等地也在今年发文重申分时电价政策或对细则进行了调整,以促进用电需求调节和错峰避峰。

对此,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目前的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有一定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应尽快平衡供需,控制高耗能产业,才能避免后续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何平衡供需?林伯强表示,从需求侧来看,应尽快从重工业入手控制高耗能,可能要涨电价;同时从供给侧释放煤炭产能,使煤价降低,改变煤电价格倒挂的形势,从而使火电厂有动力发电。“现在,福建都启动了阶段性有序用电,福建还是电比较多的一个省份,所以估计今年(用电)应该是全国性的问题了,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全国性的解决,并且以最快的速度解决。”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了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将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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