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落实‘两法’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
在现场有记者提问,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被“两法”吸收,成为法律规定。“两法”施行后,将如何推动这两项制度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说,这两项制度施行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监督制度落实。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对相关人员开展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大量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相关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违反强制报告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受到了相应处罚。”
他提到,“两法”施行后,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成为法律的刚性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
他说,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
“在办案中发现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他还提到,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严格落实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扩大查询范围。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扩大了入职查询的范围,一方面将查询主体扩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另一方面将查询信息扩大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这对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建立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库,为相关单位进行入职查询提供条件。
检察机关还将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协作,适时对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情况开展抽查,督促解决不按规定进行相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的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