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开庭
央广网 2020-09-15 09:21

9月14日上午,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9月14日上午,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庭审中,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2年开始,被告人韩开阳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从事以高利贷为主的放贷活动,网罗其他被告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韩开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周小蓉、韩军、苏庆华为骨干成员,以于金权、韩丽梅、韩全勇为积极参加者,以许美明、蒋绪波、马绅积、张亚修、于亮、徐明珍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喜洋洋广场三区2幢底9号的汽车租赁公司的门面房为场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增借款金额,制作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制造虚假给付事实,隐匿还款凭证,肆意认定违约,以“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采取“套路贷”“软暴力”、诉讼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上述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树立强势社会地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三台县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司法、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期间,合议庭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对本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并听取报告人的最后陈述。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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