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每包4元的一次性口罩,以20元每包的价格售出,进销差价率达400%。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门头沟一药房因在疫情防控期哄抬价格,被罚款50万元。
2月2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局接群众举报,辖区某药房在2020年1月24日前后大幅提高店内口罩销售价格,涉嫌哄抬物价。因春节期间该药房未开业,执法人员多次联系都未能进入其销售区域进行检查,后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方联系到该店法定代表人张某,于2020年2月3日进入其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
通过查阅店内进销货记录发现,涉事企业分别于2020年1月1日购进一次性口罩25包、1月15日购进25包、1月22日购进150包,购进价格均为4元每包,并以10元每包的价格对外销售。
企业未能提供2020年1月24日当天及以后的一次性口罩销售记录。检查过程中在现场发现一张当事人于2020年1月24日销售小票,销售小票上显示,该药房在1月24日当天以20元每包的价格销售过一次性口罩,与举报人反映情况一致。
鉴于以上情况,门头沟区市场局于检查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分别对店长、实际经营者和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涉事药房将进货价格为4元每包且零售价10元每包的一次性口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20元每包的单价对外进行销售,涨幅达100%,进销差价率达400%,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已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区局研究决定对该企业进行从重处罚。2020年2月13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2月17日被罚药房将罚款缴纳完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月19日,门头沟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共立案查处疫情防控案件17件,已办结11件,罚没款合计616360元,吊销营业执照1户。已办结11起案件全部为价格违法案件,其中哄抬价格案3件,罚没款合计6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户;不标明价格案11件,罚没款合计16360元。
下一步,门头沟区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发疫情财”的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