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韩某在尹某的安排下,前往某羽毛球馆安装窗帘,意外从4米高梯上坠落致九级伤残,事发一年半后仍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而其13岁的女儿得了骨瘤急需赔偿款做手术。一审法院判决尹某赔偿韩某60余万元,尹某不服提起上诉,并表示无法履行如此高额的赔偿金。二审法官兼顾情与法,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一致,尹某于半年内分两笔款项支付韩某46万余元,且需15天之内先给付13万余元,用于韩某女儿的手术。
工人安装窗帘意外从高梯坠落 13岁女儿患病急需赔偿款作手术
38岁的韩某受尹某安排,前往某羽毛球馆安装窗帘。在按照尹某指示开展工作时,固定绳突然断裂,15米长的厚重窗帘在下坠时将韩某从4米高梯上带落受伤,导致了韩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一年半后,韩某还是只能在家静养,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更雪上加霜的是,他13岁的大女儿还患有脑瘤,急需一大笔手术费。
无奈之下,韩某将尹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尹某系雇主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韩某无过错,判决尹某赔偿韩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尹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庭上,韩某哽咽恳求道:“法官,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我有4个子女需要抚养,大女儿才13岁,就得了骨瘤,现在急等着这笔赔偿来交手术费。我还有78岁的老母亲也指着我养呢,求您让老尹赶紧赔我钱吧……”
“法官,我就是个小包工头,我真的付不起那么多钱。”上诉人尹某满脸愁容,声音中带着几分无奈与苦涩。
双方对责任归属各执一词 法官当庭组织调解未果
“我和小韩之间应该是无偿帮工关系,我看他干活辛苦,大家互相帮衬,不能因为这一次的意外,就把所有责任都算在我头上啊,羽毛球馆经营者王某也应该承担责任。”尹某委屈地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希望法官能理解他的处境。
“我承认,小韩是在跟我干活的时候受的伤,但他自己也有疏忽的地方啊。他常年干这行,应该清楚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当时要是他系好安全绳,说不定就不会摔得这么严重。我觉得他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尹某情绪激动,想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
然而,尹某的这些话语却让韩某的情绪也激动起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是按照你的指示去干活的,出了事你却想推卸责任!我家里现在都快过不下去了,女儿等着手术费救命,你却在这儿说这些!”
法庭内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田子阳法官在庭审中认真倾听各方陈述,仔细审查证据,对案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焦点问题的认定有了明确方向。他明白,简单的判决并不能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高额的赔偿金尹某无法履行,而韩某的女儿又急需手术费治疗,这种情况下,调解无疑是解决双方当事人困难最快、最有效的方式。
庭审中,田子阳当庭组织调解工作,但是各方的分歧仍较大,最终未能当庭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不过,通过当事人的庭审表现和对案情的深入剖析,他对裁判思路有了清晰预判,也对后续调解工作有了信心。他向当事人释明相关风险后,悉心劝告各方当事人庭后再仔细考虑一下调解方案,尹某和韩某也都表示愿意再作斟酌。
二次庭审调解达成一致 孩子急需的手术费终于解决
庭后,韩某、尹某经过仔细考虑,均表达了希望法院安排二次庭审并进一步协商调解方案的请求。田子阳考虑到双方意愿,应当事人的请求,并在初步预判双方的调解方案越来越接近的情况下,安排了二次庭审。
调解现场,田子阳法官拿着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向尹某询问:“老尹,你说韩某是帮忙,可过去几年你多次给他按工时转账,这怎么解释?”尹某诉苦道:“那也不能说韩某受伤,他自己一点过错没有吧?我们这些小工头现在也很不容易,我一下子真拿不出60多万元,怎么着也得一年才能给韩某凑些钱……”
田子阳又转向韩某:“韩师傅,您常年从事劳务工作,应该知道4米高处作业要系安全绳、戴安全帽,当时为什么不佩戴呢?”韩某摸着变形的腕关节哽咽着说:“我想着快点干完接下一单……我现在急需用钱给女儿治病,我真的很难……”
面对双方的困境,田子阳法官组织了多轮调解。今年2月,经过反复释法析理,在田子阳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韩某和尹某最终达成一致:尹某于半年内分两笔款项支付韩某46万余元,且需15天之内先给付13万余元,用于韩某之女的住院手术急需费用。目前,韩某女儿的手术费已经到位,他心上的大石头也终于落地。
“司法裁判不仅要明辨是非,更要‘号准’并理解当事人的难处,尽量设身处地寻求破解良策、开出‘良方’。调解的意义,在于让各方当事人尽量换位思考,在互谅互让中找到温暖的平衡点、最大公约数——既坚守自己核心利益,又解他人急难,让法理与情理同频共振,让‘两难’变成‘双赢’。”田子阳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李涛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