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中创新航(03931.HK)发布公告,已就宁德时代(300750.SZ)及相关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分别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0.0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10月21日,银柿财经向宁德时代方面询问公司对此是否有解释或回应,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是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两大巨头,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以157.69GWh的装车量位列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第一名,市占率达45.85%,几乎占据半壁江山,与上年同期比提升3.1个百分点;中创新航位列第三,前9个月装车量23.88GWh,市占率6.94%,与上年同期比下降1.98个百分点。
动力电池装车量前三名中,比亚迪生产的动力电池主要供应自家新能源品牌汽车,因此中创新航成为宁德时代主要的竞争对手之一。近年来,双方围绕专利侵权展开多起诉讼。
银柿财经根据中创新航发布的公告整理发现,自2021年8月起,公司陆续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宁德时代向中创新航提起多项专利诉讼,涉及防爆装置、正极极片及电池、锂离子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动力电池封装组件等多项专利,目前双方互有胜负,谁都没有占据上风。
此前,双方的专利诉讼均由宁德时代发起,而现在中创新航开始主动“出击”,一下子发起四项诉讼。在此次公布的四起诉讼中,诉讼金额最高的达5.6亿元,该案件涉及一项名为“液冷板式电池模组”的专利。原告为中创新航及其子公司中创新航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被告为宁德时代及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判令宁德时代销毁所有的侵权产品及其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6亿元,承担原告维权合理支出人民币200万元;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其余三起诉讼的诉讼金额分别为1.5亿元、1.5亿元以及1.4亿元,原告均为中创新航,而被告除了宁德时代,还涉及其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分公司、常州极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专利名称分别为“电池装置及电池装置的装配方法”、“电池组及电池装置”和“一种电池包”。
中创新航表示,为维护公司创新成果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公司将持续打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努力为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在政策支持下高速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国内动力电池继续保持产销双增。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1~9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734.4GWh,累计同比增长37.3%;累计销量为685.7GWh,累计同比增长42.5%,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525.3GWh,累计同比增长26.1%,占总销量76.6%。
在此背景下,“宁王”于10月18日晚率先发布三季报,财报显示,宁德时代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母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
值得一提的是,从单季度表现来看,宁德时代已经连续四个季度出现营收同比下滑的现象。对此,公司管理层在业绩说明会上指出,目前碳酸锂等原材料成本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受价格联动机制影响有所下降,而毛利率相应有所提升。(袁丁鹏)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