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又称“开斗气车”,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两车车上人员因变道问题互相辱骂、投掷物品,最终导致四车连环相撞的案件,当事人董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因变道争执引发连环相撞
当事人获刑四年
2023年6月2日23时许,董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外环主路时,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车辆的驾驶员闫某因变道问题发生争执,闫某车辆副驾驶座的李某与董某互相辱骂,且均向对方投掷物品。
董某与闫某车辆并行了六七秒后,突然往左侧转向,故意撞击闫某车辆右前方位置,导致闫某车辆失控后冲破隔离护栏驶向四环对向车道,继而造成闫某车辆先与同向行驶的后方魏先生车辆发生二次碰撞,后又在对向车道与相向行驶的李先生车辆发生三次碰撞。经鉴定,四名驾乘人员受伤,其中两人构成轻微伤,共计造成车辆财产损失3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无视交通安全法规,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故意撞击他人车辆,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最终,董某是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闫某车辆副驾驶李某,因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与董某互相辱骂,在言语上刺激董某,并向董某投掷物品,其行为有不当之处,亦因此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本案是由李某和董某互相辱骂投掷物品所引发。李某虽然是受害者,但是他和对方辱骂、投掷物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本案的发生,所以说他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责任的大小,要看李某的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最终引发了本案。李某的行为虽然有不当之处,但是作为被告人董某的回应已经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因为他最终选择的是以故意撞车的方式来回应李某,所以说,从责任大小来看,董某的行为是要负绝对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相对较轻的责任。
造成后果严重程度不同
适用刑罚有所不同
这起案件是在驾驶过程中引发,那么,为什么董某受到的刑事指控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据法官介绍,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但是两者区别很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前者也就是以危险驾驶罪法定刑较低,只能适用拘役刑,最高刑期是六个月。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行为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不同,最终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死刑,也就是说,后者最低刑期是三年,最高是可以适用死刑。
在本案中,被告人董某无视交通安全法规,遇事不能冷静处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故意撞击他人车辆,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考虑到当时四环主路车流量较大,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且最终造成了四人受伤、四车损害的后果。用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已经无法评价其社会危害性,所以最终适用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加塞抢行
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
不仅是“路怒”,一些驾驶人为图一时之快,在开车过程中随意变道、加塞抢行,这些不可忽视的危险驾驶行为同样会给整体交通出行带来隐患。
近日,在沈海高速瑞安至平阳段,一辆大客车在通过大流量路段时,多次在应急车道向前超车行驶,随后,又从应急车道强行挤入缓行的车流中,并直接从应急车道横跨两车道进入高速公路快车道,还多次在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来回变道超车。大客车的这些举动,使得后方车辆被迫减速避让。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金亮勇:很多驾驶人在途经大流量路段时,为图快会在车道内随意穿插变道超车,甚至有些驾驶人会在应急车道上行驶,这样的行为会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更加加剧了道路拥堵的情况,降低通行效率,严重的话会导致其他车辆躲避不及而引发交通事故。
发现这一情况后,高速交警迅速联系上了大客车驾驶人,并通知他在前方出口驶离高速公路,接受处理。高速交警依法对大客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近日,山东潍坊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山东潍坊寒亭区这个路口,一辆灰色小车强行变道加塞,导致后方车辆急刹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交警根据视频信息联系到了灰色小车驾驶人陈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陈某驾驶机动车遇前方交通阻塞、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依次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转弯时强行超车
两车发生剐蹭
在道路上驾车斗气,作出别车、急停等行为,危害性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看似驾驶员逞了一时之快,实则是用生命安全在赌气。
近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与安居路路口处,交通绿色通行指示灯亮起后,一辆黑色小车强行挡住白色小车的超车路线,白色小车被拦后,也强行超车,试图拦住黑色小车,结果两车发生剐蹭。
日前,陕西渭南交警接到驾驶人张先生举报称,自己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有一辆白色SUV挡在自己前方缓慢行驶,就在他准备从左侧车道超车时,白色SUV又向自己挤来,阻止自己超车。随后,张先生在一处环岛变道超越了白色SUV,但白色SUV并未罢休,在张先生行驶了一段距离后,突然从其右后方加速斜插到他的前方,强行向左侧变道。由于当时白色SUV速度较快,冲入了对向车道,导致两车发生剐蹭,张先生在紧急避让时,还撞到了道路中央的弹力柱。
根据举报线索,交警很快找到了白色SUV驾驶人。原来,事发前驾驶人张先生超车时没注意白色SUV,白色SUV驾驶人认为张先生故意挑衅自己,便多次采取变道、减速等一系列操作,妨碍张先生的车辆正常通行,最终引发事故。交警对白色SUV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马路不是赛车场
斗气引发非法竞速被查
在城市道路上非法竞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日前,福建泉州警方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两名男子因互相变道,然后开始斗气,把车流如织的城市道路当成了“赛车场”。
前段时间,福建泉州警方接到报警,有两辆小车在泉州大桥上以百公里以上的时速追逐竞驶,相当惊险。交警立即展开行动,在12小时内锁定了这两辆小车驾驶员的身份。
公共场所视频显示,男子李某驾驶着一辆蓝色小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遇见了驾驶白色小车的邱某。两车停在路口等待左转,当绿灯亮起,邱某驾驶的白色小车加速过弯,从李某的蓝色小车右侧超车驶入宝洲街。李某认为自己被挑衅了,随即与邱某追逐竞驶。
两车行驶至另一个交叉路口左转车道时,李某还摇下车窗,与邱某短暂交流,疯狂的竞速再次升级。
据介绍,李某、邱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速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警方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两人还将面临最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理性驾驶
带气上路要不得
在上面的几起案例当中,驾驶人的火气着实不小。专家表示,从目前表现来看,驾驶愤怒所诱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比正常状态增加3倍到6倍。
不仅如此,驾驶愤怒还会显著降低驾驶人的感知、判断、决策能力,从而使驾驶人产生各种不良或危险的驾驶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造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增大交通事故风险。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教授赵晓华:谈到路怒症和交通事故的关系,从目前的表现来看,驾驶愤怒所诱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会比正常状态增加3倍到6倍之多,所以这也表明对引起交通事故的危害实际上程度是非常高的。
交管部门也在此提醒:开车上路一定要管理好情绪,别让怒气冲昏了头,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文/记者 李珺 曹筱征 黄珊 赵学锋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