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提出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总体要求,部署了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等二十四条举措。这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按照《意见》部署,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减少,但劳动力总量依然庞大,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从就业和发展的关系看,高质量发展带来高质量就业需求和就业增长点,现代化人力资源对高质量发展起着支撑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可以实现协调联动。
《意见》提出,“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这些举措旨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良性互动,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推动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同步、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步,确保就业工作行稳致远。
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当前,我国劳动力需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情况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凸显。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破题关键,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
《意见》明确要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这将推动高校摆脱“重学历、轻技能”观念,加快学科调整,加大与市场需求对接,培养出用人单位真正需要的、拥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意见》在强调统筹抓好教育和就业的同时,就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抓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工作,能够不断提升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引领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时代风尚。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是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要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就业的方针基础上,分类研判不同人群的就业重点、难点,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差异化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增强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
针对不同就业群体面临的不同问题,《意见》提出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等,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服务支撑、困难帮扶、权益保障,强化政策落地见效,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就能巩固当前就业形势平稳态势。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夯实民生之本。
文/向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