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据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消息,今年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报期将于10月8日截止。需要申请配置指标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以及需要填报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的申请人,须于10月8日24时前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填报和提交事项。
市小客车指标办提醒广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信息应准确无误。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点击查看“我的家庭申请”,检查“申请指标类型”“与主申请人关系”是否填写正确,并逐一查看家庭申请人的申请表信息,检查家庭申请人的身份类型、婚姻状况等信息是否填报无误。从以往的申报经验看,存在申请人因家庭人数增减、家庭成员更换、婚姻状况变化、身份类型变化、证件信息变化等未准确填报,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家庭入围、中签后亲属关系及婚姻状况核查不通过等情况较多。
社保和个税应符合要求。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家庭和个人,需符合“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条件,其中: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10月8日申报期截止后,所有申报信息无法修改。10月9日开始,相关部门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须确保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均处于有效状态,以便通过审核。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