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对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作出了具体部署,下一步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将如何更好地满足居民户籍登记和迁移的需求?
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回应,《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实施以来,中小城市落户门槛基本取消,成都、东莞、合肥等一批大城市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限制,越来越多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超过4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仇保利表示,《行动计划》对今后5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我们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具体来说,仇保利介绍,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就业或居住年限原则上为半年,同时不得附加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额外限制条件。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目前有的就业或居住年限要求还比较高,要进一步降低年限门槛。对于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有条件的城市要探索取消积分落户年度名额限制。
他说,总的看,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更顺畅、更便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赵红信
校对/李建良